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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整远昌耗费了我太多心力,我总是要在外面忙。有时间的时候我会和他一起吃饭,他亮着灯等我,即使吃过了,也要在餐桌边和我讲话。
恍惚间,或许一辈子被黄文楷勒索也没关系,我可以很大度的。
只要让我们这样平淡地过下去,我可以不走赶尽杀绝的老路。
但渐渐的,何小家偶尔会做关于那段时间的噩梦,他渐渐不再愿意和我同床共枕。
发现这一点之后,我心中惴惴,只好不再强求,让他睡在小房间里,和我隔得很远,这样或许他睡得会好一些。
夜深人静的时候,我看着他房门下漆黑无光的缝隙,总是会想,如果他明天想起一切,我要承认,诡辩,还是重蹈覆辙?如果他认为我罪不可赦,我要如何紧握不放?
然而,比他的记忆先到来的是他的离婚申请,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头上太久,我已分不清哪一个更糟。
我们结婚第三年,何小家要走了。
我每天都在忙着处理松盛的事、北城的地在开发、张恩诺的电影、黄文楷、沈昭……生生死死,恩恩怨怨,我突然意识到,从前就是有太多事太多人横亘,拦住了我本该同何小家在一起的时刻。
可一切都晚了。
他不听我讲话,不要戒指,也不要我了。
我的嘴唇发抖,心脏像被扩开,我需要吃药,我需要保持头脑清醒,我可以去治病的,我从前不愿意承认我有病,但我会治好的。
“你不要跟着我了——”
何小家走了,他离开天曜华府,说这里不是他的家。
可是,我不跟着何小家的话,我的家又在哪里呢?
幸好,我把戒指找了回来。
再次做完手术,一场空白的睡眠,他们一个个都围在我的床边。
我不喜欢这么多人,可是何小家不在,没人帮我赶走他们。
我向韩默川请教如何能够让我太太不再生气,他之前有过很多倾慕者,不少到现在都和他还是朋友。
他问我,“你真的这么在乎他。”
我看着远方的高树白云,突然意识到,我这个朋友真是蠢货。
“在你们看来,我不喜欢他么?”
韩默川说话的时候正吃掉宋途给他做的午饭,我也吃了一口,很一般,和我太太做得比起来相差甚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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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默川吃得很开心,我没有对他产生鄙视,因为他太难缠了,我说一句话,他会说二十句。
我心脏依旧跳得很快,睡觉的时候要直起身来,我没有放下我们的结婚戒指。
那个红宝石依旧被包裹在晶莹的火彩中,像是一颗勃勃的心脏。
我摸着我的胸膛,他们把它补好了吗,为什么,我依然透不过气来?
韩默川那天看我的那个眼神,里面是什么,疑惑,还是怜悯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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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小家不在,没有人能够告诉我。
这世界留给我日复一日的迷茫。
【平溪镇】
我在平溪镇的生活并不算顺利,但我已经决定尊重何小家的意愿,不要再把他吓跑。
我把戒指还给他之后,哥应该是生气了,他浑身发抖。
但我希望他不要这样发脾气,不要这么刨根问底,韩默川教给我很多话,可我什么都没有说。
我需要一些时间慢慢讲明白。
我最近总是在穿何小家的背心,这样当他和我躺在一起的时候,会先开始问我为什么偷他的衣服穿,这样开场比较家常,能够带走他一部分注意力。
我平躺在他的身边。
侧躺的话,会挡住电风扇的风,他觉得热,所以我总是平躺着,看长着蛛网的横梁。
他问我,宋途说我有病,是不是我的示意。
我点点头,“我只是想让你知道,这不是你的错,我是一个不正常的人。你不是没有改变我,你已经做了你能做的。你可以不用总是那么难过。”
“你不要装可怜,我没有原谅你。”
我非常同意。
“妈妈原谅我的,你不用原谅我。你是这个世界上,不原谅我也没有关系的人。”
哥让我闭嘴,他要睡觉了。
我凑到他枕头边,“不管我怎么推算,得到的对你最好的人生,都是一辈子都不要原谅我。”
“何小家,你真的要想清楚,不要……不要总是被坏人骗。”
哥嫌我挡住风了,打了我一巴掌。
我只好平躺回来。
【爱】
——爱。
街上一只狗从垃圾桶叼出鸡骨头,喂它嗷嗷待哺的幼崽。
林渊霆爱简宁斯。
韩默川爱宋途,在跨年零度的大雨里,他们困在灯塔上抽烟。
我姨母爱我,一个会笑会动我母亲的遗物。
爱。
一个富家女爱上她的保镖,爱到气死了她的爸爸,爱到让他的情人和私生子占据了一半的远昌。
我爱那家日料店的黑色外卖盒,吃光之后躺进一个白勺子,合上盖子的一刹那像合上一座棺木。
何小家每次提到这个字,我的心,我的身体,都会产生一个巨大的孔洞,产生源源不断的问答。
爱,爱到底是什么东西。何小家,你能告诉我吗?
我为什么是我妈妈的儿子,我为什么是黄文楷的儿子,我为什么又爱你,你为什么来到我身边。
这是个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问题,你来了,我明白爱是什么东西,还是我要先有爱,我才能拥有你?
——明明是你先来的!!
我多想要像那些辗转反侧的梦里一样在他面前大吼,何小家,是你先来的!
何小家!我为什么是那么容易丢掉的东西!又留我一个人,你答应过我,永远不会留我一个人!!
可我什么都说不出口。
他说恨我,我说我知道。
何小家的指尖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。
“我不会跟你回去的,”他闷闷地说,“褚啸臣,没有我,你的生活也不会有什么不同。”
“如果没有你的话……”我的眼睛移开,看着他指尖揉着的绒绒,该说些什么呢?一些有趣的话,一些肺腑之言,我应该痛哭流涕吗?
他的手好白,有之前被烫伤的痕迹,我用自己的手盖住他。
科普书上讲,昆虫没有感知痛觉的细胞,因此不管被卸掉后腿翅膀,都只是伤害反射,它们日复一日闯进我的花园,被我日复一日地捕捉,我相信昆虫是不会痛的。
我的右手有一道疤痕,刀插进去,流血的一路长出一道小径,从阴森的大宅子门口通到那棵风铃花木下,Doris总是在哪里奔跑。
我是逐光而去的昆虫吗,我是,被卸掉触足,也不会痛的昆虫吗。
我是不是也没有感知痛觉的器官?
我是不是无法理解爱?我不配拥有爱吗?
但何小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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